1. 移动光标 要对正文内容进行修改,首先必须把光标移动到指定位置。移动光标的最简单的方式是按键盘的上、下、左、 右箭头键。除了这种最原始的方法之外,用户还可以利用 vi 提供的众多字符组合键,在正文中移动光标,迅 速到达指定的行或列,实现定位。例如: k、j、h、l 功能分别等同于上、下、左、右箭头键 Ctrl+b 在文件中向上移动一页(相当于 PageUp 键) Ctrl+f 在文件中向下移动一页(相当于 PageDown 键) H 将光标移到屏幕的最上行(Highest) nH 将光标移到屏幕的第 n 行 2H 将光标移到屏幕的第 2 行 M 将光标移到屏幕的中间(Middle) L 将光标移到屏幕的最下行(Lowest) nL 将光标移到屏幕的倒数第 n 行 3L 将光标移到屏幕的倒数第 3 行 w 在指定行内右移光标,到下一个字的开头 e 在指定行内右移光标,到一个字的末尾 b 在指定行内左移光标,到前一个字的开头 0 数字0,左移光标,到本行的开头 $ 右移光标,到本行的末尾 ^ 移动光标,到本行的第一个非空字符 2. 替换和删除 将光标定位于文件内指定位置后,可以用其他字符来替换光标所指向的字符,或从当前光标位置删除一个或多 个字符。例如: [..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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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ache mod_rewrite 规则
Posted by Tony on June 12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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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[=code](force redirect) 强制外部重定向 强制在替代字符串加上http://thishost[:thisport]/前缀重定向到外部的URL.如果code不指定,将用缺省的302 HTTP状态码。 F(force URL to be forbidden)禁用URL,返回403HTTP状态码。 G(force URL to be gone) 强制URL为GONE,返回410HTTP状态码。 P(force proxy) 强制使用代理转发。 L(last rule) 表明当前规则是最后一条规则,停止分析以后规则的重写。 N(next round) 重新从第一条规则开始运行重写过程。 C(chained with next rule) 与下一条规则关联 如果规则匹配则正常处理,该标志无效,如果不匹配,那么下面所有关联的规则都跳过。 T=MIME-type(force MIME type) 强制MIME类型 NS(used only if no internal sub-request) 只用于不是内部子请求 NC(no case) 不区分大小写 QSA(query string append) 追加请求字符串 NE(no URI escaping of output) 不在输出转义特殊字符 [...]
